如果樹木、草和稻米等植物被視為生物,如果我們給它們帶來痛苦並把它們當作食物吃掉,它們就不是邪惡的食物了。而由此產生的快樂是不純潔的心靈和內臟的快樂。
樹木、草和稻米等植物也是有生命的。如果我們給它們帶來痛苦,然後吃掉它們,實際上就是一種邪惡的食物。吃這些蔬菜帶來的快樂,也是不淨內在感官的快樂。這看似正確,但如果我們深入探討真相,就會發現並非如此。
樹木、草和稻米等生物只有一種感覺,叫做觸覺。生命的顯現只限於某種程度。使植物生長的種子是物質(無生命)。我們自己播下種子,使它們獲得生命。我們不殺死植物的來源,只吃休眠的種子、蔬菜、水果、花、塊莖和葉子。
我們不吃植物的活源頭。吃從植物長出來的蔬菜和水果,並不會引起任何過度的疼痛。
我們剪指甲、剪頭髮,並不會造成任何疼痛。由於植物尚未發育出心智,所以這不算殺生;它並非一種痛苦的行為,因此並不違背慈悲。
重要的是要明白,吃植物性食物所帶來的快樂只是生命和上帝的一種表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