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真係有存在根據自己嘅慾望去選擇身體同快樂嘅自由,佢哋就會按照自己嘅慾望去獲得身體,但係唔係噉嘅。
有啲人有完美嘅身體,享受佢哋嘅慾望。有啲人嘅身體有缺陷,違反佢哋嘅意願,而且仲受苦。
如果我哋話攞到個身體係一個自然嘅手段,噉自然應該永遠都係一個自然,冇任何差異。但現實係唔同嘅:唔同嘅身體都唔同。
如果係因為上帝嘅意願,所有存在都應該有相同嘅生命同身體,因為上帝嘅正義係一體,而且對所有存在都應該係一樣。但現實中,呢個唔係真嘅,所以我哋可以知道攞個屍體唔係上帝嘅意願。
喺第一次創造嗰陣,佢係由神嘅恩典創造出嚟。啲存在冇遵守佢所訂定嘅法則,亦都未能達到至高無上嘅幸福。佢根據上一個出世嘅行為,一次又一次噉攞身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