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众生真的有自由按照自己的愿望选择身体和快乐的话,他们就会按照自己的愿望获得身体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有些人拥有完美的身体,享受着欲望;有些人却被迫拥有有缺陷的身体,承受着痛苦。
若说得身是自然之道,则性本应一性一,无有分别。但事实并非如此:身,各有不同。
如果这是上帝的旨意,那么所有众生都应该拥有相同的生命和身体,因为上帝的正义只有一个,对所有众生都应该一视同仁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由此我们可以看出,获得身体并非上帝的旨意。
最初的创造,是上帝的恩典所创造的。众生没有遵守上帝所制定的法则,未能获得至高无上的幸福。它基于前世的所作所为,一次又一次地获得肉身。